***需要签劳动合同吗,长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兼职工作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
要签,所有的用工行为都要签,这是对当事人的保护。以前是叫劳务合同,现在都叫劳动合同,但渉及的内容没变。***行为,社保关系不在本公司,所收到的报酬不能按工资薪金税目交个税,需按劳务报酬税目交(范冰冰的那种)。虽然现在网上见财政部的文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要合并为一个税目,但政策没有落地,无法操作。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前提应首先判断双方关系是否劳动关系(标准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等。如双方系标准劳动关系,则企业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双方系小时工(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则双方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关系。
应该是一份全职(全日制)的工作的前提下(建立标准劳动关系),利用业务时间从事另外一份工作。
2.上述的***工作中,个人和雇主(单位)形成的是什么法律关系?
现实中会有以下几种法律关系:
一是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二是建立特殊劳动关系(介于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雇佣关系之间的特殊用工形态)
三是建立民事雇佣关系(民事劳务关系);
四是建立承揽关系;
五是建立合作关系;
从目前实务中的认定来看,大家都倾向于,劳动者在已经和一个用人单位建立一个标准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同时,和另外一个用人单位不可能建立另一个标准劳动关系,建立的关系只能是上述五种关系之一。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也是要签合同的?
劳动法有规定***也是要签合同的。 ***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约定试用期,提前三天就能辞职。薪酬的支付最长不能超过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协议的规定是什么,与劳务合同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属于全日制用工,***合同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务合同和***合同是合法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双方约定权利和义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3)主体的待遇不同。
(4)报酬的性质不同。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6)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合同
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指挥管理,他的劳动被看做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如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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