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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员工是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的吗?
这里说的城管员工应该是城市管理监察人员,也就是城管大队或者城管支队(在夺城区叫城管大队,在地级市一级称城管支队)的人员吧。就所知道的情况,说一下这些员工的招录招聘情况。
一、城管大队的单位性质。
城管大队也好、城管支队也好,原来都是一般事业单位,后来事业单位可以参照公务员管理后,城管大队、城管支队都成为了参公事业单位。因此,现在的城管大队、城管支队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但是,前几年有个朋友进入外省的城管大队,他说他们那的城管大队还是一般事业单位,没有参公管理,说是将来要参公,但这几年因事业单位改革,参公几乎没有审批了。因此,城管是否参公,可能是因地而异的。
二、城管正式员工的招录。
如果城管支队、城管大队是参公事业单位的话,他们招录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应该是与当地招录公务员一起进行的。招进来的员工就是正式的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了。现在公务员都归组织部管理了,因此,参公单位招录人员也应当是由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了。这些员工招录进来后,其工资***待遇是参照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执行的,待遇还是不错的。
如果城管大队还是一般事业单位的话,其正式员工的招录是与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一起进行的(特殊情况也可以单独招录),招进来后,这些人是一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是参公单位人员。
三、城管编外员工的招聘。
一般来说,城管支队特别是城管大队的编制数是不多的,而要完成城管大队承担的任务,人数是不够的。为了解决人手不够的问题,很多地方就招聘编外人员来补充。城管大队的编外人员一般由当地***自行组织招聘,具体是由城区的人社部门来组织的,城管大队及其主管部门参与招聘。招聘的程序各个地方有不太一样的地方,一般没有公务员招录那么严格,但体能测试、面试、考察等环节基本上是少不了的。
城管大队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一般来说是由当地的城区***规定的,肯定要比正式的员工要少。他们参加的养老保险也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而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四、其他方式进入城管大队的人员。
以其他方式进入城管大队的人员也有,但比较少。比如,有从其他参公事业单位调入城管工作的人员,也有从部队转业安置到城管大队工作的人员等。这些人员进入后,都是城管大队的正式员工,都是享受参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的。
此外,有些地方还将城管的一些岗位开发成公益性岗位,称之为城管协管员之类的名称,这些人员的待遇可能又比城管编外聘用人员的待遇又少一些。不过,可能是由于待遇不一样,加上这些人员又是一些4050人员,队伍不太好管理等方面原因,现在城管协管员已逐步不再招聘了,大多还是招聘一些编外聘用人员来补充城管人手。
以上是个人了解的一些情况,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谢谢邀请。本人非城管工作人员,但是通过了解,对城管员工的招录方式大概有所了解。
城市综合执法局,就是通常说的城管,主要有两类人员组成: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临时协管员。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属于正式编制,需要通过笔试面试等环境考试录用。报名条件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等等。
临时协管员相当于临时工,隶属当地安保公司,各种待遇相对较低,但是也需要通过比赛面试方可录用。
就目前来说,城管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自然不会通过公务员考试这个途径录用。
再次声明,本人非城管人员,所作回答均是通过第三渠道了解。不妥之处,欢迎指教。
城管员工大多是聘用制,其身份是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都不是正式的公职人员。城管部门现在的规范名称,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工作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各地并不相同,大体上有两种体制模式,一种是比较普遍的,单纯的城管局,也是***工作部门,是行政单位,公务员管理模式,主要职能是管理城市绿化、环卫、基础设施等;另一种是综合执法部门,所有的行政执法,都集中到这个部门管理,这个概念就比较大,只在部分省市实施。
就拿比较普遍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城市绿化、环卫、基础设施为例,这样的城管局,人员也比较复杂,人员来源也都不一样。这样的城管局,有公职人员,有聘用人员,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聘用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
城管局的公务员,或者是参公人员,其来源除了部门成立时划转,以及领导干部的组织任命之外,其他新进人员“凡进必考”。实际上,城管局的公务员极少,只有领导班子、执法队管理人员,及办公室行政人员。有的地方的城管局机关,原来还是参公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没有行政编制。
除此而外,城管局还有一部分公职人员,是事业管理人员,其来源和公务员相似。机关和事业单位,也存在部分工勤人员,工勤人员的来源,大多是退役军人安置。
除了上述公职人员,城管局大量聘用的环卫工,主要是三方承包,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为主,甚至有部分城管人员,也是合同工、临时工担任,弥补城管力量的不足。这部分人员不能直接执法,只能起***作用。
城管招录和进人的渠道主要有四种:
1、公考招录。每年各地都会根据自身实际,公开招录一批行政人员或参公管理的在编城管岗位。招录形式一般通过省考,报考方式和考试形式与普通公务员无异。除参公外,城管也会招录部分事业编人员,一律由当地人社部门直接招考。
2、部队转业。***安置是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每年会拿出一定名额安置部队官兵,其中城管是选择频率较高的单位,每年都会吸纳一定量的部队军官和士官(三期以上)补充到机关和执法队伍中去。
3、公开招聘。由于编制不足,各地城管主管部门也会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以公益岗位的形式招聘一批社会化的合同工,购买五险一金,补充到执法队伍中。这部分人是城管执法的主力军,我们在街头看见的城管人员,大部分就是招聘来的合同工。
4、劳务派遣。部分地区也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补充到城管力量。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会占用城管编制,也不用承担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全部由劳务公司负责,同时还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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