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取酬-违规***取酬违反什么纪律
违规兼职取酬清退后怎么处理?
1.进行内部调查:对干部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澄清事实,查明责任,并对问题进行评估和定性。
2.进行批评教育:对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和影响,并引导他们加强党性修养,规范行为。
上缴国库。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取酬八项规定?
1. ***取酬八项规定是指,公务员、国企职工等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企业境内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等***时应当遵守的规定。
2. 八项规定内容包括:不能使用公共***、不得以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不得在企事业单位***、不得参与利益链条、不得从事与职务无关经营活动、不得违规收受礼金、不得违规进出私营企业等规定。
3. 通过八项规定的发布,明确了公务员、国企职工等国家工作人员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定,是为了强化公务员廉政意识,防止利益冲突等问题的发生,是为建设廉洁政治、推进依法治国等提供制度性保障。
什么是违规***取酬?
根据《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 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或者经批准***但获取薪酬、奖 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 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或者经批准***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 益”,是指党员未经批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包括名誉职务) 的,以及经批准***但违反规定领取报酬的。这里所说的“额外 利益”,一般包括顾问费、咨询费、操心费等各种名目的酬金。
******处分属哪类?
党政机关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或***取酬,是保证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纪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也分别对党员干部违规***或***取酬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 第三款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或者经批准***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zka-karpat.com/post/2072.html